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办公楼卫生管理规定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02日 09:59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办公楼卫生管理规定

 

办公楼是学领导及各党政部门进行日常工作的主要场所,为确保正常的办公秩序,维护文明、舒适、安静及整洁的办公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  办公楼的楼道、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卫生清洁和保洁由负责大楼的清洁工负责清洁。

第二条  办公楼楼道、楼梯每天早晨和下午上班前拖扫一次;全日保洁,做到楼内走道无纸屑、无痰迹、无烟头,楼梯扶手无灰尘,天花板无蜘蛛网、墙壁保持无污迹、无乱划和乱张贴。

第三条  楼内卫生间要求每天上、下午拖洗各一次,定期进行消毒,保持卫生间无异味、无蜘蛛网,地面无污水、污垢、烟头、痰迹,洗手池无明显沉淀,池边无明显结垢现象。

第四条  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的门窗玻璃每周清洗一次,做到窗台干净,门窗明净、无积尘。

第五条  楼道内严禁堆放物品、确保楼道畅通无阻。

第六条  楼内垃圾桶保持表面清洁,无污垢、无异味。

第七条  楼内各党政相关单位使用的办公室及会议室的卫生由各单位负责。

第八条  保洁人员在清洁过程中必须认真检查楼内的水、电等设备,如发现异常现象:如跑、冒、漏水、断电和设备设施损坏、故障及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

第九条  管理员必须每天对大楼内的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保洁员报告的故障等问题认真进行核对,确认后填写报修单,及时向维修部门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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