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医疗费审核报销程序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7:11 

校内统筹公费医疗教职工审核报销须知


一、审核人员及地点

东校区   李卓群副主任 东校区3栋103室

西校区   王丽副主任   西校区医务室

白云校区 李晓军副主任 白云校区后勤楼206室

二、定点医院

根据广师大校办会函〔2021〕156号文件,公费医疗定点医院范围从先前的16家调整为与省直医保确定的定点医院一致,共计172家。

三、审核权限

1万元以下,由校医室主任审批;1万元及以上至3万元以下,由后勤处处长审批;3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由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审批;5万元及以上至10万元以下,由学校医疗费管理小组讨论通过后,报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10万元以上,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教职工应建立学院门诊病历,详细填写首页须填写资料(单位、既往病史、住院情况),贴上相片,加盖校医室公章。

五、教职工报销需备齐资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学校教工卡、学校校医室病历

(二) 省财政厅监制的医疗费专用发票、医费用清单含医保属性甲类、乙类、丙类(自费)门诊病历,如有CT、MRI等检查需出示报告结果。住院需要提供入院通知书、出院证明(小结)、疾病诊断书(证明)。

六、 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在票据背面签署姓名、报销时间、报销比例,并把录入电脑,便于管理。

七、 教职工将审核完的发票,自行到校区财务室办理报销


省直医保办事流程


享受省直医保人员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就诊,校医室设相关办事工作人员。办事地点:东校区3栋101室,联系电话:38265099。

一、办理在职转退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人事处出具的《关于***退休的通知》(原件照片)

3.《省直医保人员信息变更申报表》

二、办理减员

办理类型:

1)离职;(2)病故;(3)家属已满十八周岁并高中毕业

办理减员所需材料:

1. 《省直医保增减员申请表》

2.(1)离职:人事处出具的《解除聘用合同工作证明书》

2)病故:《死亡证明》

3)家属已满十八周岁并高中毕业:系统直接减员

三、办理家属延期

办理类型:家属已满十八周岁且在读高中,可以申请延期至高中毕业当年的8月31日。

办理延期所需材料:

1. 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 户口本(原件首页和本人页照片)

3. 《省直医保家属参保人员申请备案表》该文件可在后勤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

4. 在读证明(原件)


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障

异地就医无需备案的温馨提示


1.2023年8月1日起实现无备案省内、跨省直接结算(待遇享受地由广州延伸到全国)。省直医保保障人员在广州市外已开通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持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可直接结算。广州市外开通联网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查询”进行查询。非因客观原因在已开通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能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予零星报销。

2.2023年8月1日起住院和门诊无需选点;门诊特定病种需选定1家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相应门诊特定病种就诊医疗机构。(异地住院就医人员可在所有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员需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后根据提示进行实名和实人认证,即可领取医保电子凭证,完成激活。此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已正式推出了亲情账户功能,参保人员可通过该应用帮助家人申领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当家庭成员需要看病时,可以拿出自己的手机,调出已绑定亲人的医保电子凭证,实现就医、购物等展码支付。

必要时可打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20-8326032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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