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任工作职责
(一)全面领导校医室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人事、财务和校医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领导制定校医室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三)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统筹协调医务室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年审、申报、审批等。
(五)负责医务室药品计划的审核,组织对药品使用情况的评估管理。
(六)负责组织、制定、检查人才培养和业务技术学习计划和实施。
(七)负责领导、检查校医室重要科研计划的拟定和开展情况,采取积极措施,支持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八)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开展优质服务,促进校医室精神文明建设。
(九)经常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十)根据学校人事制度,组织校医室工作人员的考核等工作。
(十一)领导校医室后勤保障工作,加强对校医室财务收入开支以及预决算的审查监督工作,对开支金额较大的物资采购计划要严格审查把关;同时关心职工生活,创造条件,改善生活和福利设施。
(十二)负责教职工的医疗报销审批、省直公医的管理,以及学生医保的相关事务。
(十三)统筹学校传染病、流行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卫生宣教工作、师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安排学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生入学报到、军训、体能测试、校运会、师生临时外出集体活动、各类大型体育比赛、新生报到、毕业典礼、各种大型考试、就业招聘会、寒暑假临时大型活动任务等)。
(十五)及时研究处理师生员工及患者对校医室工作的意见。
(十六)因事外出或缺勤时,须指定一位副主任代行主任职权。
二、副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校医室主任领导下,分管校医室的行政、校医室后勤保障、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各项工作。
(二)负责组织拟定校医室各项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督促校医室后勤保障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四)协助主任做好各校区医务室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年审、申报、审批等。
(五)负责统筹协调各校区医务室药品计划的审核,组织对药品使用情况的评估管理。
(六)负责审查校医室财产物资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督促、检查校医室的维修工程项目的进度、质量及管理工作。
(八)深入分管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相应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九)协助校医室主任制定人才培养计划,组织全体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经常检查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十)领导医疗业务信息及病案统计工作。
(十一)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
(十二)协助校医室主任完成教职工的医疗报销审批、省直公医的管理以及学生医保的相关事务。
(十三)负责组织检查校医室担负的临时性医疗工作。
(十四)组织检查各校区医务室所接待患者的转诊、传染病、疫情统计报告,同时做好医疗预防、卫生宣教及健康教育工作。
(十五)协助主任做好各校区传染病、流行病、疫情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置和管理,负责医疗预防、卫生宣教工作、师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十六)协助主任安排好学校内外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新生入学报到、军训、体能测试、校运会、师生临时外出集体活动、各类大型体育比赛、新生报到、毕业典礼、各种大型考试、就业招聘会、寒暑假临时大型活动任务等)。
后勤处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