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内楼宇改造(装修)工程报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15:1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的通知》(粤教保函〔202311号,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维护学校房屋、设施、设备整体安全,保持室、实验室、办公室宿舍等建筑物的长期可通用性和适用性,防止在改造或装修施工中基本设施和功能受到破坏,现就规范校内单位(部门)的装修改造工程通知如下:

一、对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及其他用房等进行改造或装修的单位,须预先提交书面申请至校长办公室和基建处,写明装修或改造的具体方案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装修改造工作对房布局进行改造的还应附上房间现状图和拟改造布局图,装修原则上不得拆除原室内墙体、通风柜、上下水管及气管道,不得改动原有电源电路,确需拆除或改动的,须报校办公室和基建处审批

二、装修或改造项目涉及水电部分的,须报后勤处水电中心审批各单位除原有的水电设施外,如需增设水电使用点、新安装水电设施设备新装修改造项目等单位必须将增设水电使用点、新安装水电设施设备、装修改造项目接电接水方案(图纸)报后勤处审核备案,经后勤处水电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才能施工,完工后需经水电管理部门验收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以避免出现错接电路、超负荷接入等安全隐患未经后勤处水电管理部门同意,校内任何单位、用户及个人均不随意拆换水电计量表,不得表前私接水电和改变原有的水电设施。

特此通知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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