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5日 15:20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简称“三重一大”)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规范后勤处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后勤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基本原则

后勤处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严格的程序管理,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民主和规范。

(一)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凡属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经集体讨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政策精神得到正确贯彻执行。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又要分工负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二)坚持依法依纪科学决策的原则。决策要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切实保证决策有利于学校和后勤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机制

凡属“三重一大”的事项,在经过相关程序后,由集体决策机构讨论决定。后勤处党委会议、后勤处务办公会议为后勤集体决策机构;以学校各专项工作的要求为指导原则后勤处内设工作小组按照职责权限进行集体决策。

三、后勤“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内容

(一)后勤重大决策事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研究制定后勤发展规划;

2.后勤处人才队伍建设、事业编制人员变动、出国人员的选派等;全处性的考核、评优、奖惩等事项;向学校推荐申报各类奖励奖项等;

3.审定后勤处年度经费预算、年终决算、绩效分配方案和奖惩办法等;

4.后勤内部机构设置及调整、规章制度建设;

5.后勤处党的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6.后勤安全稳定、保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7.其他需要后勤处集体研究决定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后勤处重要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推荐

1.按照学校干部和人事管理权限,学校干部选拔、定级推荐,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技能人员的职级晋升推荐等等;

2.按照学校要求对其他重要岗位人员的推荐。

(三)后勤处重大项目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1.未列入预算的资金支出。

2.预算中单项支出在5仟元以上(含5仟元)资金的使用。

3.重大项目或重大投资支出

重大的基本建设工程(如房屋建筑物、基础设施、电增容等)支出;重大的不动产购置支出;各部门的装修、修缮项目。

4.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

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类项目由后勤处务办公会议研究决定;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工程类项目经后勤处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转后勤处处务办公会议研究。

5.学校已经决策或立项的,不再重复讨论。

6.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

其他需要由后勤处集体研究决定的大额度资金使用项目。

(四)项目承包人的推荐和选定

按学校规范要求,需经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货物类校内分散采购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预算价1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含2万元)的工程项目和与工程相关的服务须经建设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采用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

2.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工程类采购规范要求,装修、修缮工程项目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采用议价、竞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选定供应商;

3.上述工程项目采用竞价方式的,由后勤处处务办公会议审定参与竞价供应商推荐名单。

四、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应认真调查研究,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必须经专家论证、技术咨询、政策法规评估。涉及师生切实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决策之前,必须充分听取师生意见。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有关规定,后勤处“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主要程序如下

提出问题。后勤处各单位提请后勤处决策重大事项应强调时效性,留有足够提前量,内容涉及多个科室/中心的牵头单位提前做好沟通协调。

调查研究。立项后应做好充分的、科学的、深入的调查研究。

拟定初步方案。在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意见或解决方案,可提供多个解决方案供后勤处决策比较。

征求意见、论证、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

1.征求意见。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广泛、充分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2.项目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3.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对政策和程序要求进行风险评估与合法性审查的事项,应提请学校法律事务室进行法理审查。

集体讨论、决策。上会前,班子成员之间要坦诚交流,确保决策会议顺利召开;在酝酿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原则上不仓促上会。

按程序上报或执行。

执行情况报告与反馈。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本细则自2024年1月15日起施行,由后勤处党委、后勤处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