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1:32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广师大〔2019〕590号,2019年12月17日发文)


第一条 优良的学风是一个学生成长的最基本的条件,学风包括校风、院风、班风、舍风。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舍风建设,创建“安全文明、整洁舒适、绿色和谐”的宜居场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的工作指南》(粤教后勤〔2019〕2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等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文明宿舍”评选条件

1.自觉遵守作息制度,上课、自修和晚上熄灯后无大声喧哗,无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和其他违纪违规活动。

2.尊敬师长,团结友爱,勤奋学习,文明礼貌,互谅互让,和睦相处,尊重他人劳动成果。

3.积极参加文明宿舍、文明楼层评选活动。做到楼内走廊、楼梯无纸屑、杂物或痰迹。厕所洁净,大小便池无污垢。不往窗外扔纸屑、杂物、倒水。楼舍前后无纸屑和垃圾堆积物。宿舍内玻璃明亮,无蛛网,墙壁无乱写、乱画、乱贴、乱挂现象。宿舍整体卫生条件整洁。

4.爱护宿舍的门窗、玻璃、家具、水电等公共设施,无人为破坏和污损行为。

5.节约用水、用电,无违章用电、偷电现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乱停放单车。

6.房内管理制度健全(有舍长、值日表等)。积极配合公寓工作人员和院级生活部工作人员开展文明宿舍的检查工作,态度端正,服从管理。做好卫生轮值工作。

7.房内地板、天花板、墙壁、门窗、桌凳整洁干净;蚊账、被子、枕头叠放整齐,放在同一方位;书籍排列整齐,鞋子在床下直线排列;毛巾、口盅、餐具、水桶、热水瓶、方凳在同一合理位置排列整齐。房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等现象。

8.人人有良好卫生习惯,被褥用品干净。不乱吐,不乱倒剩饭菜,公共道德观念好。

9.做好治安保卫工作,不带外来人员进房间留宿。治安消防意识强,无火灾等责任事故发生。

10.集体荣誉感强,宿舍氛围和谐并积极向上,一个学期内,在房间内务、卫生、纪律等方面的检查(包括平时突击性检查)中均获优良成绩。

第三条 “文明宿舍”评选办法

1.“文明宿舍”的评选,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根据程序评选出候选名单,报学生处审批确定。

2.“文明宿舍”候选名单主要根据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校学生会生活部、二级学院生活部的检查结果按6:3:1的分值比例计算出得分,再结合校学生自律委员会的检查情况评定。

3.“文明宿舍”分校区进行,每学年评定一次,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学期为初评,第二学期为年度总评。各校区参评宿舍总数前2%的评为“文明宿舍标兵”,参评宿舍总数前10%的评为“文明宿舍”;60分以下属“不达标宿舍”,不按比例。

4.“文明宿舍”的奖励

(1)每学年结束时,公布各宿舍的得分,对获得“文明宿舍标兵”和“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流动红旗。

(2)被评为“文明宿舍标兵”和“文明宿舍”的学生,按综合测评条例给予相应的加分。对“不达标宿舍”的学生给予相应的扣分。

5.评选参与组织要求

(1)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各小区宿管人员,每周检查一次宿舍内务,做好记录,每周末统计一次成绩,并按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公布当周检查评比结果。学期末统计本学期的评比情况,并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2)学校学生会生活部:每学期检查文明宿舍创建情况四次以上,采用记分制,学期末统计公布一次得分情况,并将统计结果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3)二级学院生活部:每月检查文明宿舍创建情况两次以上,采用记分制,每月公布一次检查结果,学期末公布本学期评比结果,并将结果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4)学校学生自律委员会:不定期检查全院学生宿舍的精神文明和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情况,随时公布检查结果,并做好记录,定期将检查结果汇总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宿舍,每次扣5分。

第四条 本办法由后勤服务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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