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门(急)诊医疗费审核、报销流程及学生医保卡使用流程说明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7日 17:04 

学生门(急)诊医疗费审核、报销流程


一、审核人员:

东校区:毛迎春医师

白云校区北校区:李晓军副主任

西校区:王丽副主任

河源校区:刘晓勇(院长)

二、审核地点:

东校区门诊部或各校区医疗室、河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

三、定点医院:

(一)东校区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二)西校区 博爱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广州华侨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三)北校区 广州市白云区妇幼保健医院、广东省妇幼保健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四)白云校区 江高镇第二人民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五)河源校区 东源县人民医院

(六)专科医院 广州市胸科医院、白云区慢病所、天河区慢病所(治疗肺结核)、广州市脑科医院(诊治心理、精神疾病)、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四、各审核人员应熟悉有关文件,了解学生医保管理办法。对于报销的学生应认真审核学生学籍、参保缴费情况,登记有关信息,统计月度报表。对出现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待遇行为的,按学生医保管理规定处理。报销的金额统计按要求报东校区医保办。

五、学生门诊转诊应到指定医院就诊,并经门诊部医生同意,急症应符合急诊疾病范畴,否则,费用自理。

六、学生应建立学院门诊病历,详细填写首页须填写资料,贴上相片,加盖门诊部公章。

七、学生报销需备齐资料:

(一)学生证、已缴费的社会保障卡。

(二)门(急)诊病历、学校门诊部病历(包含医生填写的转诊建议)。

(三)省财政厅监制的医疗费专用发票(药费发票),就诊医药费门诊药品费用清单。(电子发票需要加盖红或蓝章)

(四)属急诊范畴,需在发票联加盖急诊章。

(五)医保卡正反面复印件(A4纸)。

(六)中草药、治疗费、检查费不予报销。

(七)为便于统计报销额度,当月不予报销当月的医疗费。

(八)校本部审核时间:每月5日后的15个工作日。

八、审核人员完成审核,在票据背面签署姓名、报销时间、报销比例,并登记录入电脑,便于操作。

九、学生将审核完的发票,按财务处的通知要求,东校区到行政楼301财务处或各校区财务室领取现金。每月一次报销时间,具体见财务处通知。

十、河源校区学生医保(个人信息变更办理、门急诊医疗费、住院医疗费追溯报销和报销代办)具体工作由河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处理,负责人刘晓勇院长,其他医保缴费、退费由东校区医保办处理。

十一、各二级学院、研究生院指派一名辅导员和学生助理,各班指派一名学生协调处理各班的医保事务。由副书记总负责各单位医保工作。



学生医保卡使用流程说明


2021年在广州新参保的同学由社保基金中心发放社保卡或医保卡一张(广州市生源在原高中或大中专学校参保的学生使用原来发的医保卡,不再发新的社保卡或医保卡)。社保卡或医保卡是大中专学生参保缴费后,作为学生住院就医和办理医保有关业务的凭证(卡内没有医保金额,不能到医保定点药房买药)。

该卡兼具普通储蓄卡金融功能,如果医保卡遗失,应尽快到制卡银行的网点办理挂失、重制卡手续。

住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广州市医保局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直接记账结算。

河源校区学生住院、在校区以外的地区住院需要办理异地医疗定点,需提前网上办理申请,通过后,可以办理异地结算。否则,需要提供相应资料到广州市医保局追溯报销。(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通过浏览或检索的方式,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如: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业务在“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项目中申请)。根据业务指引提交申请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反馈处理情况,相关业务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办结。)

特别提醒:在未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发生的费用全部由参保学生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参保学生亲属应当在入院3个工作日内为其补办示证手续。医保卡遗失或重制期间,可暂凭挂失证明或重制卡回执及有效身份证件就医。

普通门急诊凭校医院办理的医保专用病历本享受门诊医保待遇,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病需按规定到就诊医院申请成功之后直接用医保卡就诊结算。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校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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