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举总务处工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41 

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决定,撤销总务处原第一、第二党总支,成立总务处党总支。依据党管工会的原则,原总务处第一、第二分工会随之撤销,成立总务处分工会。根据《工会法》,工会委员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办法和要求

(一)根据学校工会的规定和要求,工会委员设5名,按20%的差额比例要求,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工会委员要求包括思想整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文化专业知识素质、和领导效能素质五个方面。

(三)年龄应能任满一届(三年)。

(四)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1、成立四个工会小组,指定一名召集人。各小组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等额推荐,并将提名的情况书面报送处党总支;(时间:200910 30日前)

2、党总支将集中后的名单(包括20%差额)报送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审批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二、工会小组召集人及部门

鉴于我处分工会会员人数多,办公地点分散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四个工会小组,指定四位同志为召集人,负责推举、选举总务处新一届分工会委员。

第一小组召集人:陈亮

部门有:处机关、西校区工作科、运输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劳务中心

第二小组召集人:陈贻章

部门有:校园中心、公寓中心、维修中心、幼儿园

第三小组召集人:刘玉慧

部门有:门诊部

第四小组召集人:刘建晖

部门有:南校区工作科、南北公寓中心、北校区工作科、南北饮食中心、南北综合中心

                    请     各小组召集人于近期召开工会会员会议,推举五名候选人预备人选,于1030日前报处党总支。

总务处党总支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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