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党委的决定,撤销总务处原第一、第二党总支,成立总务处党总支。依据党管工会的原则,原总务处第一、第二分工会随之撤销,成立总务处分工会。根据《工会法》,工会委员由工会会员选举产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的办法和要求
(一)根据学校工会的规定和要求,工会委员设5名,按20%的差额比例要求,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
(二)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基本条件:
工会委员要求包括思想整治素质、道德品行素质、文化专业知识素质、和领导效能素质五个方面。
(三)年龄应能任满一届(三年)。
(四)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办法:
1、成立四个工会小组,指定一名召集人。各小组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等额推荐,并将提名的情况书面报送处党总支;(时间:2009年10 月30日前)
2、党总支将集中后的名单(包括20%差额)报送学校工会,学校工会审批后再进行正式选举。
二、工会小组召集人及部门
鉴于我处分工会会员人数多,办公地点分散等情况,经研究,决定成立四个工会小组,指定四位同志为召集人,负责推举、选举总务处新一届分工会委员。
第一小组召集人:陈亮
部门有:处机关、西校区工作科、运输中心、饮食中心、财务劳务中心
第二小组召集人:陈贻章
部门有:校园中心、公寓中心、维修中心、幼儿园
第三小组召集人:刘玉慧
部门有:门诊部
第四小组召集人:刘建晖
部门有:南校区工作科、南北公寓中心、北校区工作科、南北饮食中心、南北综合中心
请 各小组召集人于近期召开工会会员会议,推举五名候选人预备人选,于10月30日前报处党总支。
总务处党总支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