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考核的通知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8日 10:41 

各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社厅《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粤人社发〔2011〕125号)和我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2013年修订)》(广师院〔2013〕34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教职工2013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12月1日在编在职和人事代理人员均列入考核对象。
   二、我院2013年度考核优秀名额,按实际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掌握。各单位优秀名额按本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含人事代理人员)的15%分配,并综合考虑2006年以来计算优秀名额比例系数的合计数。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
   三、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实施。考核分两级进行测评,即:
   (一)参加所在单位教职工的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填写《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表》,对被考核者进行无记名民主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进行汇总后,填写《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测评结果汇总表》。
   (二)学院召开全体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报告会,进行民主测评。
各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2013年度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发至gszzb@gdin.edu.cn,由组织部集中挂校园网,届时请登陆“党委组织部-干部工作-干部管理”网页下载互阅。
   (三)两级测评结果所占比例为:60人以上(含60人)的教学、教辅单位,本单位测评结果占45%、集中测评结果占55%;60人以下的,两级测评结果各占50%。10人以下(含10人)的机关单位,本单位测评结果占45%、集中测评结果占55%;10人以上的,两级测评结果各占50%。
   (四)中层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等次,由组织部根据两级测评情况审核。
   
    附件: 1.2013年度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名单
             2.各单位2013年度优秀名额分配表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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