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我院后勤服务实体负责人任期届满,为了做好后勤实体负责人的竞聘任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各实体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
1、坚持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运输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南北校区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南北校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后勤财务劳务管理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7、校园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8、维修服务中心主任1名;
9、幼儿园园长1名。
三、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学历及职务(职称)条件具备下列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科级以上职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意识、较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
4、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民主管理意识强,团结协作精神好,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以2011年10月25日为限,即:男58岁以下(含58岁);女(干部)53岁以下(含53岁),女(工人)48岁以下(含48岁)。若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工作。
7、长期在后勤部门工作,熟悉业务(具有科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术等级资格),学历或其他资格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与竞争上岗程序
1、实行推荐与自荐的办法。
(1)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方式,各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推荐具备条件的本单位人选,个人自荐需所在单位对其作出意见。
(2)所有参加竞聘的人员均填报《推荐(自荐)报名表》,简述个人竞争该岗位的优势、条件和工作思路。每人选1个岗位。
2、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演讲、考察、考核。
3、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演讲。演讲次序由抽签决定,演讲时间每人6分钟。参加演讲者不参加旁听。演讲的内容主要是个人优势、条件和工作设想及按照学院目标管理的要求所准备采取的措施、办法。由考评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委当场评议推荐。
4、组织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与考核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组织能力、政策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5、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后勤干部、职工意见,或参与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
6、考评小组对竞聘人员根据演讲情况、群众意见、评委意见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任人选,报学院审批。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10月18日—10月24日,总务处办公室;
2、考评小组初审:10月25日;
3、演讲:10月26日;
4、民主测评:10月27日—28日;
5、考评小组进行考察、综合评定并报批。
六、要求与规定
1、招聘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进行,希望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后勤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观念,关心和参与改革,在改革中接受考验和迎接挑战。
2、推荐或自荐时,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如实提供推荐(自荐)个人情况。
3、后勤实体正、副职参照学院机关正、副科级待遇执行。
4、本通知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组织部 人事处 总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