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后勤服务实体负责人公开招聘通知
发布人:后勤处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10:41 

各单位:

我院后勤服务实体负责人任期届满,为了做好后勤实体负责人的竞聘任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招聘后勤服务各实体负责人。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

1、坚持干部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任人唯贤、择优选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1、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运输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南北校区饮食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5、南北校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后勤财务劳务管理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

7、校园服务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8、维修服务中心主任1名;

9、幼儿园园长1名。

三、任职条件

1、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践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2、学历及职务(职称)条件具备下列之一: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科级以上职务;

3)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资格。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大局意识、较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

4、廉洁奉公、作风正派,民主管理意识强,团结协作精神好,能够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5、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以20111025日为限,即:男58岁以下(含58岁);女(干部)53岁以下(含53岁),女(工人)48岁以下(含48岁)。若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工作。

7、长期在后勤部门工作,熟悉业务(具有科级以上或中级以上职称或技术等级资格),学历或其他资格可适当放宽。

四、招聘与竞争上岗程序

1、实行推荐与自荐的办法。

1)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采用单位推荐和自荐方式,各单位可根据任职条件推荐具备条件的本单位人选,个人自荐需所在单位对其作出意见。

2)所有参加竞聘的人员均填报《推荐(自荐)报名表》,简述个人竞争该岗位的优势、条件和工作思路。每人选1个岗位。

2、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组织演讲、考察、考核。

3、考评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参加演讲。演讲次序由抽签决定,演讲时间每人6分钟。参加演讲者不参加旁听。演讲的内容主要是个人优势、条件和工作设想及按照学院目标管理的要求所准备采取的措施、办法。由考评小组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评委当场评议推荐。

4、组织考察。主要是全面了解与考核思想政治、工作表现、组织能力、政策水平、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5、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充分听取后勤干部、职工意见,或参与竞聘人员所在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

6、考评小组对竞聘人员根据演讲情况、群众意见、评委意见和考察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拟任人选,报学院审批。

五、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1018日—1024日,总务处办公室;

2、考评小组初审:1025日;

3、演讲:1026日;

4、民主测评:1027日—28日;

5、考评小组进行考察、综合评定并报批。

六、要求与规定

1、招聘工作在学院领导下进行,希望全体教职工,特别是后勤部门的干部职工,要树立全局观念,关心和参与改革,在改革中接受考验和迎接挑战。

2、推荐或自荐时,必须严格按程序进行,如实提供推荐(自荐)个人情况。

3、后勤实体正、副职参照学院机关正、副科级待遇执行。

4、本通知由总务处负责解释。

                                     组织部   人事处   总务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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